申請辦法
最後更新日期:2019-05-22 12:33:50
華語文教學系為因應系所整併(106學年度起華語文教學系與應用 華語文學系整併為華語文教學系),全面檢視課程架構及課綱,而原 「華語文教學學分學程」課程與本系整併後大學部應用華語文學組輔 系課程重疊,經系務會議決議,自107學年度起停招「華語文教學 學分學程」。
該學分學程已於107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終止實施。
已申請進入此學程修習學分者,原有權益不受影響,爾後同學如有意 願,可申請本系應用華語文學組輔系或雙學位( 其可接受修畢學分後認證)。